
近日,由安徽省住建厅会同上海、江苏、浙江相关部门共同编制的长三角区域工程建设标准《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在无障碍基础设施标准上的融合,该标准不仅适用于新建的地铁、轻轨,还广泛涵盖了跨座式及悬挂式单轨、APM及磁浮等多种制式。

长期以来,各地轨交无障碍设施建设虽有推进,但缺乏统一的系统性标准,盲道“断头”、引导路径不合理等问题时有发生。此次编制的标准首度提出了“视觉无障碍通行流线”的概念,要求建立从出入口到候车点的连续路径。


针对进站流线,标准明确要求进站盲道应引导至客服中心及旁边的无障碍检票机,而非自动售票机。这主要是考虑到目前自动售票机尚无法实现完全的盲人自主使用,且部分视障群体需至客服中心查验证件或寻求人工引导,将盲道直接引向人工服务区域,减少了以往盲道“为了设而设”却少有人实际使用的尴尬。

候车环节,标准细化了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将候车点划分为“视觉无障碍候车点”和“行动无障碍候车点”。其中,视觉候车点固定设在特定的站台门外,通过提示盲道与行进盲道连接。而行动候车点则需对应列车内的轮椅位置,并在站台门或地面设置专门的无障碍标识。这种分流设计不仅保证了视障者的定位安全,也方便了轮椅乘客快速对位上下车,从细节上提升了站台的作业效率。


在硬件配置与空间布局上,针对不少车站直梯位置隐蔽、甚至需要横跨公路才能到达的痛点,标准要求直梯应优先设置在通往医院、养老机构等关键场所的出入口。特别是在城市主干道上的车站,明确提出宜设置2台地面直梯并采取“对角布置”。车站内部,新标准要求新建车站必须设置第三卫生间 ,且宜设置人工肛门污物盆并配备温水龙头,以服务造口人士。而在母婴室规划上,标准建议新建线路宜每3至5站设置一处独立空间,且位置优先选在站厅付费区内,避免了以往乘客需“刷卡出站找母婴室”再重新进站的折腾。

上海地铁1号线汶水路站的小型液压电梯,特需人士使用前需联系工作人员协助
当下,长三角各市轨交虽起步早,但不同线路所提供无障碍服务的差距巨大。以上海为例,部分早期开通的线路中,由于建设标准局限,部分车站仍在使用效率不高且需人工操控的轮椅爬楼机或小型液压电梯,轮椅乘客进出站往往需要等候多名站务员协作。同时,在跨市线路逐渐涌现的今天(如上海11号线—苏州11号线、南京S4号线等),各地在信息引导系统的连续性、盲道铺设的标准等方面,仍存在不甚统一的问题。

随着长三角地区步入老龄化社会,这份标准的意义已绝非单纯的技术参数:当「无障碍」从一种特殊照顾演变为一种普遍的自主权利,我们的城市才算真正做到“无碍”。